- 发布人:dzb
- 时间:2023-09-25
- 来源:党政办
各学院:
“中秋节”和“国庆节”假期将至,为切实做好节假日期间的学生安全教育以及管理工作,保障校园的安全稳定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提高思想认识,高度重视安全稳定工作
“中秋和国庆节”假期(9月29日-10月6日,共8天)期间,各学院必须高度重视,加强领导,坚持“安全第一,预防为主,综合治理”的原则,结合各学院实际,做到责任明确,层层落实,任务到人,注重实效,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各项工作。
二、加强教育检查,着力保障节假期间安全稳定工作
(一)采取多种形式开好“中秋和国庆节”小长假主题班会
各学院可采取线下主题班会、线上直播班会、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,在学生当中开展安全教育活动,传达安全知识,强化学生安全意识。防止诈骗、传销以及离岛免税套代购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,避免交通、治安、消防、溺水等安全事故行为的发生。对于无法按时参加班会的学生,辅导员以电话、微信、QQ等形式逐一通知到位。
(二)做好离校、留校学生管理工作
各学院、各位辅导员需结合一人一案,做好学生离校、留校台账。假期在校留宿的学生要自觉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。宿舍内严禁酗酒,禁止使用电热壶、电炉等大功率电器,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品进宿舍,不允许带校外人员进入学生宿舍,不允许留宿他人,在宿舍内不允许高空抛物,不允许在宿舍内吸烟。学生离校前,及时检查宿舍门窗、门锁,贵重物品随身携带,防止发生盗窃及火灾现象。同时,各学院需坚持做好学生健康监测工作,发现身体健康状况异常情况,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妥善处理。
(三)切实做好饮食、用电和交通等安全教育
各学院将用电安全、消防安全、饮食安全等作为安全教育的重点。教育学生注意饮食卫生,预防食物中毒和肠道传染病等疾病。教育学生在个人外出时,要自觉遵守社会公德,自觉维护社会秩序,注意防盗、防抢、防骗,做好人身及财产安全的防范措施。提醒学生假期注意用电安全,并妥善保管好个人贵重财物,做好防洪、防火、防台风等教育。提醒学生注意交通安全,做到开车不喝酒,喝酒不开车,不坐无牌车,不坐黑车。
(四)切实做好防溺水安全教育工作
要充分认识当前防溺水安全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,严格落实防溺水“六不准”:不准私自下水游泳、不准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、不准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队的情况下游泳、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、不准到无安全设施、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、不准不会水性的学生擅自下水施救。
(五)切实做好预防传染病安全教育工作
各学院要结合红眼病、新冠、登革热等传染病的特点,做好相关防控知识的宣传与教育,督促学生注重个人卫生,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。加强学生健康监测工作,做好晨午检和因病缺勤追踪。患病学生自我居家医治,避免交叉感染,待完全康复再行返校。
三、及时清查返校情况
假期结束后,各学院要及时统计离校学生返校情况,对于未按时返校的学生,辅导员应及时了解情况,并督促其尽快返校。各学院要在10月6日晚20:00前完成在线表格填报。
四、落实值班制度,保持信息渠道畅通
各学院书记、辅导员老师在假期期间要掌握学生动态。做到24小时通讯畅通,切实做到信息灵、情况明,确保能够及时、妥善地处理突发事件。
五、及时上交相关材料
各学院需以学院为单位于2023年9月28日下午16:00前将安全教育材料纸质版(班会材料、安全承诺书)交至学生处,并报送留校学生登记表电子版。同时各学院将相关假期安全工作报告交至学生处。
学生工作处
2023年9月2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