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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时间:2017-03-0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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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教学院部:
按照教学工作计划安排,学院定于第四周开始组织对2016-2017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不合格和缓考的学生进行补(缓)考。为保证此项工作顺利进行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补(缓)考学生(2015、2016级学生)
(1)2016-2017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不合格者(含考试、考查课程)。
(2)经教学科研处批准缓考的学生。
二、补(缓)考时间安排
(1)考查课程:2017年3月17日前由各院部自行组织考查。
(2)考试课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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课程性质 |
课程名称 |
监考人员/ 巡考人员 |
考试时间、地点 |
考试 课程 |
专业课 |
* |
各院 |
各院安排 |
公共课 |
《综合英语I》、《综合英语II》、 专业英语 |
公共课部 |
公共课考试时间由院部安排,场地由教学科研处安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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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应用数学I》 |
公共课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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体育I |
公共课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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计算机文化基础 |
信息工程学院 |
三、补(缓)考考试形式:
考试课程采用与期末考试相同的形式,考试时间为100分钟,试卷用上学期期末考试的B卷。考查课程由各院部自行掌握(须有可供查证的试卷、作品、作业等材料)。
四、相关要求
(1)各院部按要求填写附件1,于3月7日前将电子版发送给教学科研处。
(2)考试课程的试卷由教学科研处统一组织印制。各院部于3月7日前将附件2及试卷(电子版)发送给教学科研处。试卷用8K版面排版,格式参照附件3。
(3)各院负责通知到每一位补(缓)考的学生,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,要求学生自觉地做好考前复习,杜绝各种考试舞弊行为。
(4)补(缓)考成绩录入截止时间:2017年3月20日18:00。
教学科研处
2017年3月2日